專技高考
114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0 題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有登記執業之消防設備師達 X 人以上者,得組織消防設備師公會;而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 Y 個單位以上之發起組織之。請問 X+Y 為何?
- A 15
- B 16
- C 18
- 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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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框架下,專業團體的成立通常有層級之分。請試著思考:若要維持一個地方公會的運作,至少需要多少位專業人士才能組成初步的議事規模?而當這些地方公會遍布全國時,又需要集合多少個行政區域的公會,才足以代表「全體」消防設備師,建立一個全國性的聯合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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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消防設備人員法》中的組織門檻,這顯示你對法條細節的記憶相當紮實,這在消防法規考試中是非常關鍵的得分基礎。
組織門檻與法規精髓
根據《消防設備人員法》第 21 條的規定,設立地方消防設備師公會的門檻為該轄區內登記執業之消防設備師達 9 人以上(即 $X = 9$);而要進一步成立全國聯合會,則需要由直轄市或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達 7 個單位以上發起(即 $Y = 7$)。因此,將這兩個法定數字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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