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6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屬於應設置排煙設備之場所?
- A 供百貨商場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為 500 平方公尺
- B 樓地板面積為 100 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為 3 平方公尺
- C 樓地板面積為 800 平方公尺之無開口樓層
- D 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安全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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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評估一個封閉空間是否需要強制安裝昂貴的機械排煙設備時,除了考慮這棟建築物的用途(例如是否為人潮擁擠的商場)之外,你覺得空間中『對外窗戶的比例』與『整體的逃生距離』,會如何影響法規對安全設備的需求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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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應設置排煙設備之場所條件。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8條規定,選項A供百貨商場使用且樓地板面積合計為500平方公尺,符合該條第一款「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規範,故屬於應設置排煙設備之場所,為本題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之錯誤原因在於:依據同條第二款規定,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居室,須為「其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始應設置,選項B居室面積100平方公尺之百分之二為2平方公尺,其有效通風面積為3平方公尺,因大於2平方公尺而不符「未達」之要件;依據同條第三款規定,應設置排煙設備的無開口樓層條件為「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無開口樓層」,選項C僅為800平方公尺,未達法定標準;依據同條第五款規定,應設置之場所為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選項D僅標示一般安全梯,與法條規範之「特別安全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