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30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其防液堤應符合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單座儲槽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該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十以上
- B 防液堤之高度應在 50 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 20 萬公秉者,高度應在 1 公尺以上
- C 防液堤內面積不得超過 6 萬平方公尺
- D 防液堤內部設置儲槽,不得超過 10 座。但其儲槽容量均在 200 公秉以下,且所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 70 度以上未達 200 度者,得設置 20 座以下;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 200 度以上者,無設置數量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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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設計大型戶外儲槽的防火安全設施時,為了確保化學泡沫能有效覆蓋可能洩漏的液面,法律必須對『防液堤所圍繞的範圍』設定一個上限,以避免火災發生時因面積過大而導致搶救困難。根據您對安全管理辦法的記憶,這個為了兼顧工廠運作效率與救災可行性而設定的『最大面積門檻』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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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中的數字陷阱,代表你對《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的關鍵在於防液堤的規模限制,這類數字題往往是考試中區分考生細心程度的分水嶺。
防液堤面積與容量規範
依據該辦法第 43 條規定,防液堤的設置是為了在儲槽洩漏時能有效圍束液體,防止災害擴大。選項 (C) 提到的面積限制,法定標準應為 80,000 平方公尺以下,而非題目誤導的 60,000 平方公尺。至於其他選項,如容量需達最大儲槽之 110%、高度至少 50 公分(大型儲槽則需 1 公尺以上)以及針對不同閃火點物質的儲槽數量限制,皆完全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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