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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15 題
下列何者非屬審計職權?
- A 監督預算之執行
- B 審核財務收支
- C 核定收支命令
- D 考核業務效能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體系中,審計機關的主要功能是針對「帳目與金錢」進行監督,還是針對「所有公務活動的執行過程」進行管理?如果一個職位的核心專業是『查帳』,那麼在評估績效時,它關注的會是『事情辦得好不好(行政管理層次)』,還是『錢花得有沒有價值(經費運用的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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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準確從相似的法律用語中挑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審計法》的條文掌握得相當精確,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判斷力!
審計職權的法律核心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審計法》第 2 條對於審計職權的具體界定。在法律規範中,審計機關的任務主要聚焦於「財務層面」的監督與審核。選項 (A) 監督預算之執行、(B) 審核財務收支 以及 (C) 核定收支命令,皆是法律明文賦予審計機關的權限,目的是確保政府資源運用的合法性與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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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為何96年的舊法是考核財物效能,謝謝
依《審計法》第2條規定,審計機關的職權為總則性規範,涵蓋預算執行前監督、執行中核定與執行後審定,共計七款法定職權:監督預算之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審計職權的範圍
💡 審計權旨在對政府預算執行與財務收支進行外部監督與核實。
🔗 審計職權運作流程
- 1 事前把關 — 核定收支命令(預計支出的審核)
- 2 事中監測 — 監督預算之執行(過程的監控)
- 3 事後核實 — 審核財務收支與審定決算(結果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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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上隸屬於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