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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4 題

有關預算法第62條之1第1項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 A 目的係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
  • B 適用對象為政府各機關、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
  • C 適用媒體宣導之種類如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電視媒體
  • D 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時,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得以業務交流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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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編列預算進行各類媒體宣導時,為了確保民眾能清楚辨別這是一份「政府提供的資訊」,而非「媒體自發性的客觀報導」,你認為法律在資訊呈現上應該如何規範,才能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如果法律允許將宣導內容包裝成一般的業務往來或新聞訊息,會對公眾判斷資訊的客觀性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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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挑出了錯誤選項!這題測驗《預算法》中關於政府宣導的規範,你的法規觀念相當清晰。

媒體宣導之法定限制

依據《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政府各機關、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等適用對象,在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時,必須明確標示為「廣告」並揭示辦理機關名稱。最關鍵的是,為維護新聞自由與行政中立,法條明文規定不得以「置入性行銷」的方式進行。因此,選項 (D) 宣稱「得以業務交流方式進行」是與法規牴觸的錯誤敘述,正是本題應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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