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taipower_recruit 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9 題

29. 採購金額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案件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若無電子領標投標,其等標期最少應有幾天?
  • A 5天
  • B 7天
  • C 14天
  • D 20天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招標流程時,我們可以先推想:法律規範「等標期」的初衷是為了讓廠商有充足時間準備投標文件。那麼,當採購的規模(金額)位於『未達公告金額』這個區間時,法律通常會給予一個最基本的準備天數;此外,若領取標單的方式維持傳統紙本而非電子化,對於這段準備時間的計算是否會有所調整或維持原狀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招標期限標準》中的天數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掌握,特別是能快速判斷出採購級距與時間的對應關係。

採購級距與等標期的關聯

在政府採購實務中,等標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採購級距」。本題提到的 50 萬元,在現行法規範疇下屬於「未達公告金額(150 萬元)」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的案件。根據法規,機關若採行公開招標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下限即為 7 天。由於題目特別註明「無電子領標投標」,因此我們無法適用電子化採購所提供的縮減優惠,必須維持足額的 7 天,這正是你判斷正確的核心所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之適用、爭議及倫理規範
查看更多「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