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taipower_recruit 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0 題

30.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採選擇性招標之情形,下列何者有誤?
  • A 非經常性採購
  • B 研究發展事項
  • C 廠商資格條件複雜
  • D 廠商準備投標需高額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如果您是一位機關採購人員,當一項採購需求「每年都會重複發生很多次」時,為了節省每次都要重新審查大量廠商資格的時間,您會傾向採取哪種預先篩選合格廠商的機制?反之,如果這是一項「多年才買一次」的特殊設備,還有必要大費周章去建立一套長期名單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中的細微文字差異,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關於招標方式的規定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最容易在關鍵字上設下陷阱,你能保持細心值得嘉許。

選擇性招標的適用時機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20 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採選擇性招標的情形主要基於效率與成本考量。這項制度的核心在於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因此最典型的適用情境是針對經常性採購,透過預先篩選資格,避免每次招標都要重複審查。此外,若標的涉及研發、資格條件複雜或投標成本過高,為了確保廠商素質並減輕廠商負擔,法律亦准許採取此方式。選項 (A) 將「經常性」誤導為「非經常性」,正是法條概念的扭曲。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之適用、爭議及倫理規範
查看更多「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