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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2 題

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多少?
  • A 1
  • B 2
  • C 3
  • D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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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利用公共採購來推動社會福利時,為了同時照顧「身心障礙者」與「原住民」這兩個不同的族群,如果法律規定這兩類人的僱用人數必須『各』占總人數的一定比例,那麼廠商在履約期間總共至少需要負擔多少比例的僱用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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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得標廠商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之人數比例規定。根據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由此法條明文可知,當得標廠商於國內之員工總人數超過一百人時,其於履約期間應僱用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比例,依法不得低於總人數之百分之二。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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