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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6 題
下列何者屬採購法並未明定須報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之情形?
- A 開標
- B 驗收
- C 估驗
- D 議價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整個政府採購的週期中,法律為了確保公平性與防弊,會強制要求會計人員在某些「最具關鍵性」的決定點到場監督。如果我們將採購流程分為「篩選合適廠商」、「議定最終價格」、「確認最終成果」以及「合約執行中的進度確認」,你認為哪一項行為主要是技術性的數量盤點,而非採購程序的重大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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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觀念十分清楚。
採購法第13條之內部監辦規定
這題的核心在於熟悉**《政府採購法》第13條**關於機關內部監辦的規定。法規中明確指出,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報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因此,選項中的 (A) 開標、(B) 驗收與 (D) 議價,都屬於法定必須監辦的關鍵程序。相對地,你選出的 (C)「估驗」,在實務上多屬履約過程中的工程或勞務計價給付環節,採購法並未明文規定必須由主會計單位去現場「會同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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