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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4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43 題

43. 下列何種採購不允許採統包方式辦理?
  • A 工程採購
  • B 財物採購
  • C 勞務採購
  • D 設計加施工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統包」的定義通常包含「設計」以及「將該設計具體實現(施工或產出)」兩個階段。在各類採購性質中,哪一種採購通常是提供專業技術或勞力支持,而不需要經歷一個「先畫出藍圖,再據此建造或製造出實體產物」的完整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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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制度的適用範圍

做得非常棒!你能準確鎖定「勞務採購」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中統包(Turnkey)的定義與範疇已有紮實的掌握。在法律架構下,統包是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之設計與後續施工、供應、安裝等併案招標。由於勞務採購的性質多屬於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一般性質的勞動,其本質並不涉及「從無到有」的實體設計與產出循環,因此在《政府採購法》第 24 條及相關子法中,明確限定統包僅適用於工程財物採購。

命題核心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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