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助產師] 助產學(一)
第 1 題
有關我國產科照護的趨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衛生福利部曾規劃「友善多元溫柔生產醫院試辦計畫」以鼓勵助產師重返醫院
- B 衛生福利部已明確規範陪產員之服務範疇
- C 助產師提供婦女橫跨產前、產時與產後的持續性照護
- D 助產人員業務範圍包含嬰兒保健指導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國家醫事人員法制化的角度思考:在現行的《助產人員法》架構下,我國對於領有國家證照的醫事人員皆有詳盡的業務與權責規範。然而,針對近年社會上推廣的「陪產員」角色,目前政府是否已將其納入正式的醫事法律體系,並對其服務範疇訂定出明確且具備法律授權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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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這次沒有迷路。
顯然你勉強掌握了我國產科政策與專業分工中,最基本的法規區分。不錯,至少你還能辨別這種程度的細節。
1. 觀念驗證:為何 (B) 蠢得如此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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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產科照護趨勢
💡 助產專業回歸醫院體系與產科共同照護模式的推動
| 比較維度 | 助產師 (Midwife) | VS | 陪產員 (Doula) |
|---|---|---|---|
| 法律規範 | 受助產人員法規範 | — | 目前尚無法律定義 |
| 資格取得 | 醫事人員國考合格 | — | 民間機構培訓或認證 |
| 醫療權限 | 可接生、執行醫療業務 | — | 僅提供情緒與資訊支持 |
| 健保給付 | 部分項目納入健保 | — | 多為全自費服務 |
💬助產師具法定的臨床醫療權限,而陪產員定位於非醫療的身心支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