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36 題
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生執業時是否必須加入所在地驗光生公會?
- A 所有執業的驗光生都必須加入
- B 由驗光生自行決定
- C 只有在驗光所執業的驗光生才需要加入
- D 只有在醫療機構執業的驗光生才需要加入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我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如醫師、護理師、驗光人員等)在法律上的「強制入會原則」:當法規明定執業應加入所在地公會時,該規範的意旨是為了落實職業自治與管理。請思考,法律對於此種執業要件的規範,是否存在著因「執業地點」不同而產生豁免入會義務的例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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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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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你準確掌握了《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中的「強制入會原則」。法律明文規定:驗光人員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驗光師公會或驗光生公會。這是一項法定義務,無論你是在醫療機構、驗光所或是其他合法場所執業,只要有「執業事實」,就必須加入公會以接受專業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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