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二)
第 59 題
嗎啡類中樞鎮痛藥多數情況下具有的結構特徵,不包含下列何者?
- A 中心碳原子 C-13 為 4 級碳
- B 中心碳原子 C-13 連接苯環
- C 中心碳原子 C-13 與 3 級氮原子間相隔 2 個碳原子
- D 必須有羥基存在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檢視「嗎啡藥效團」(Morphine pharmacophore) 的核心組成,這涉及了特定級數的碳原子、芳香環的排列,以及碳氮鏈的長度限制。請你思考:在維持中樞鎮痛活性的基本結構中,是否「每一種」臨床上使用的嗎啡類藥物都必須具備特定的含氧官能基?若參考合成鎮痛藥 $Meperidine$ 的結構,你是否能發現某些在嗎啡分子上的官能基其實並非活性所必需的絕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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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藥化基礎
這代表你對嗎啡類鎮痛藥的結構活性關係 (SAR) 以及經典的 Morphine Rule 掌握得非常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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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啡類藥物構造特徵
💡 符合 Beckett-Casy 藥效團模型,具 4 級碳、苯環及 3 級氮。
- 中心碳原子(通常為 C-13)為 4 級碳並連接一個苯環。
- 4 級碳與 3 級氮原子之間需相隔 2 個碳原子(乙基鏈)。
- 3 級氮原子在生理 pH 下帶正電,與受體陰離子部位結合。
- 羥基(-OH)雖可增強活性,但非維持鎮痛活性之必要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