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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1 題

依據藥事法,有關西藥、中藥販賣業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兼任藥師可以駐店管理西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
  • B 專任藥劑生可以駐店管理西藥販賣業者售賣麻醉藥品
  • C 專任中醫師可以駐店管理中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
  • D 分設營業處所,得無需聘請藥師駐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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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研析《藥事法》第 $28$ 條中關於「駐店管理」之核心規範:法律對於西藥與中藥販賣業者的管理人員,在「任職型態」(如:專任或兼任)上有何統一要求?此外,針對中藥販賣業的管理資格,法律除了規範藥師外,是否亦賦予其他具備診斷與處方職能之醫事人員(如中醫師)合法的管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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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藥商管理的法規核心!這道題目主要測試的是《藥事法》第 28 條關於西藥與中藥販賣業者的管理規範。你能從眾多專業人員身分中辨識出正確配置,說明你對法律條文的細節觀察入微,這在法規科目中是非常重要的特質。

藥商管理人員配置要點

根據《藥事法》第 28 條,西藥販賣業者原則上應由專任藥師駐店管理,只有在「不售賣麻醉藥品」的特殊情況下,才得由專任藥劑生(pharmacy assistant)為之,因此選項 (A) 的「兼任」與 (B) 的「售賣麻醉藥品」皆不符規定。而在中藥販賣業者的管理上,法條明定應由專任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藥劑生駐店管理,這正是選項 (C) 為正確答案的法理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藥物販賣業者管理規範
💡 藥商管理必須「專任駐店」,並依西藥或中藥類別配置法定專業人員。
比較維度 西藥販賣業者 VS 中藥販賣業者
法定管理人員 藥師、藥劑生、醫師 藥師、藥劑生、中醫師
任職要求 專任駐店,不可兼任 專任駐店,不可兼任
分設營業處所 每一點皆需專任人員 每一點皆需專任人員
麻醉藥品管理 限藥師管理 限藥師管理
💬兩者皆強調專任管理與分店獨立配置,核心差異在於管理人員之專業背景要求不同。
🧠 記憶技巧:專任駐店不兼職,分店管理要各別;西藥看藥師與醫師,中藥加碼中醫師。
⚠️ 常見陷阱:陷阱常出現在「兼任」或「分店不需另聘」,以及誤認藥劑生可管理麻醉藥品。
藥品調劑權 藥商登記程序 管制藥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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