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醫事放射師] 放射線治療原理與技術學
第 71 題
根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紀錄,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保存期限除屬核子設施者為十年外,餘均為幾年?
- A 一
- B 三
- C 五
- D 七
思路引導 VIP
在探討行政法規對於「法定保存期限」的設定時,通常會依據設施的風險層級進行差異化管理。請思考在《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的架構下,相對於規模較大、影響較深遠的「核子設施」所規定的 $10$ 年保存期,針對一般性放射性物質的排放紀錄,主管機關是設定了幾年的查核保存期限,以確保行政監控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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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設施經營者記錄含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該排放紀錄除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五日及次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報。針對紀錄的保存時間,法條明確規定其保存期限,除屬核子設施者為十年外,餘均為三年。因此,依據前述法文內容,非屬核子設施的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排放紀錄,其保存期限皆為三年,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
放射排放紀錄保存年限
💡 區分核子與一般設施之放射性廢氣廢水排放紀錄保存年限。
| 比較維度 | 核子設施 | VS | 其他放射性設施 |
|---|---|---|---|
| 保存年限 | 10 年 | — | 3 年 |
| 適用對象 | 核電廠、研究用反應器 | — | 醫療院所、研究機構 |
| 申報義務 | 皆須向主管機關申報 | — | 皆須向主管機關申報 |
💬廢氣廢水排放紀錄保存以10年與3年為界,核子設施期限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