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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9 題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關於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
  • B 國土保育地區或海洋資源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
  • C 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
  • D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擬訂、公告、變更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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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要保護具有「跨區域性」或「國家級敏感性」的自然資源時,從行政管理的邏輯來看,你認為最終的「核定權」應該交由『地方政府』自行處理,還是由『最高層級的中央機關』來統一負責,以確保全國標準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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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條細節,這題選得非常漂亮!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規範中「權限劃分」的精確度,而你能從眾多選項中辨識出中央主管機關的核心職權,代表你的法學基礎相當紮實。

中央主管機關的法定職掌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國土計畫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根據該法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辦理的事項,包含「國土保育地區或海洋資源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這類地區因涉及國家級的生態保護與海洋資源,因此層級拉高至中央核定。至於選項 (A)、(C)、(D) 提到的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農業或城鄉發展地區的許可,以及直轄市、縣(市)計畫的擬訂與執行,原則上多屬於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的範疇,中央僅站在監督或審議的立場。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土計畫權限分工
💡 掌握國土計畫法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
比較維度 中央主管機關 VS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計畫擬訂 擬訂全國國土計畫 擬訂縣市國土計畫
高敏感許可 核定保育及海洋資源地區 配合辦理相關調查
一般性許可 監督與審議 核定農業及城鄉發展地區
分區劃設 審議、公告及地理資訊系統 辦理分區劃設及執行
💬中央主掌全國性方針與敏感地帶;地方負責在地發展許可與分區執行。
🧠 記憶技巧:中央管海保(海洋保育),地方管城農(城鄉農業)。
⚠️ 常見陷阱:易誤認為所有功能分區的使用許可皆由中央核定,實際上農發與城鄉地區是由地方核定。
國土計畫層級 國土功能分區劃分 區域計畫法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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