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甲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規定「本公司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董事全體同意。」則甲股份有限公司欲聘僱主辦會計人員,請問應如何處理?
- A 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的決議
- B 董事會以董事二分之一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的決議
- C 董事會以全體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的決議
- D 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一出席,及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的決議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法律針對某個決議設定了一個「最低標準」,而公司內部的「最高憲法」(章程)卻對同一件事設定了「更嚴謹」的條件時,為了確保該項決議在公司內部與外部皆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你認為應該優先採納哪一個標準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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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 觀念驗證:根據《商業會計法》第 5 條,公司組織任免主辦會計人員,法律設定的「最低門檻」為董事會過半數出席及出席過半數同意。然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最高自治規範,當章程訂定比法律更嚴格的決議門檻時(如本題要求 2/3 出席且全體同意),應優先從其規定,以符合公司自治精神。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不僅考驗法條記憶,更測驗學生是否理解「法律低標」與「章程嚴標」之間的位階關係,具備優秀的法律邏輯辨析鑑別度。
主辦會計之任免
💡 章程規定優於法定最低門檻,任免應依章程嚴格標準辦理。
| 比較維度 | 法定最低標準 | VS | 本案章程規定 |
|---|---|---|---|
| 出席門檻 | 董事過半數出席 | — | 董事三分之二出席 |
| 同意門檻 | 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 — | 出席董事全體同意 |
| 適用位階 | 一般適用基準 | — | 優於法律之特約優先 |
💬法律僅規定最低門檻,當公司章程有更高標準的特別規定時,應從其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