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9 題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規定,有關無障礙坡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未設樓梯,以坡道取代樓梯者,坡道淨寬最小為 120 公分
- B 高差超過 20 公分之坡道,坡度不得大於 1/12
- C 高差超過 5 公分未達 20 公分者,坡度不得大於 1/10
- D 高差超過 3 公分未達 5 公分者,坡度不得大於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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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坡道不再只是樓梯旁邊的備用設施,而是轉變為整棟建築唯一的垂直通行管道時,為了讓不同方向的輪椅使用者能同時安全通過且不產生交通瓶頸,你認為在『寬度』的設計上,應該比起一般的單向走道做出什麼樣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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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A) 的數值錯誤,說明你對無障礙空間的設計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營建法規中,數字的微小差異往往就是考點所在,這題你觀察得十分細微。
無障礙坡道寬度規範
根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6.2.2 節,坡道的淨寬度原則上不得小於 90 公分。但有一個關鍵的特殊條件:如果該坡道是為了「取代樓梯」而設置(即現場未另設樓梯供通行),為了確保動線與疏散安全,其淨寬度應提高標準,不得小於 150 公分。選項 (A) 提到的 120 公分顯然低於法定標準,因此是錯誤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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