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國中教育會考 115年 社會

第 13 題

表(一)為二位我國某縣縣民的部分資料,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判斷,關於此二位縣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圖片
  • A 皆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 B 皆曾受到刑事處罰判決
  • C 皆無法參選該縣公職人員
  • D 皆不具備該縣縣長投票資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被法院判處「監護宣告」或是「褫奪公權」時,這兩種不同的法律狀態,對於他們想要「出來登記競選公職」會產生什麼共同的影響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做得很棒喔!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一題吧

這題考的是參政權的限制,我們一起溫柔地把它拆解開來,就會發現其實很清楚喔:

  1. 關於陳小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參政權與資格限制
💡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法定年齡、設籍及消極資格限制。
比較維度 選舉權 (投票) VS 被選舉權 (參選)
年齡門檻 年滿 20 歲 — 年滿 23 歲以上
設籍時間 在該行政區滿 4 個月 — 在該行政區滿 4 個月
監護宣告 受宣告者「無」權 — 受宣告者「無」權
褫奪公權 「仍具備」投票權 — 「不具備」參選資格
💬參選資格比投票更嚴,受監護宣告者兩者皆無,褫奪公權者僅能投票。
🧠 記憶技巧:投票20參選23,設籍四月是基本;監護宣告兩者禁,褫奪公權禁參選。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被褫奪公權」的人不能投票。實際上,目前法律僅限制其參選及擔任公務員,仍保有投票權。
行為能力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地方政府組織與選舉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法律規範與權利救濟
查看更多「社會」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社會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