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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15年 社會

第 13 題

表(一)為二位我國某縣縣民的部分資料,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判斷,關於此二位縣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圖片
  • A 皆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 B 皆曾受到刑事處罰判決
  • C 皆無法參選該縣公職人員
  • D 皆不具備該縣縣長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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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被法院判處「監護宣告」或是「褫奪公權」時,這兩種不同的法律狀態,對於他們想要「出來登記競選公職」會產生什麼共同的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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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權與法律效果辨析

陳小花因受監護宣告,在民法上屬於無行為能力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而吳阿傑雖然設籍已滿 4 個月且未受監護宣告(擁有投票權),但他被褫奪公權,依法剝奪了充任公職候選人的資格。因此,兩人在該次選舉中都無法參選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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