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育會考
115年
社會
第 24 題
圖(九)是三位好友在通訊軟體上的聊天內容,根據三人的對話判斷其身分,下列何者最可能是圖中提及三種職權範圍內都可處理的糾紛?
- A 甲趁乙不注意時偷拿乙的皮包
- B 甲遭乙騎車撞倒導致手腳擦傷
- C 甲向乙借一百萬元卻逾期不還
- D 甲不服乙開立的交通違規罰單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想看:對話中提及「起訴」、「判決」與「調解」的三個人分別是什麼身分?其中檢察官主要處理什麼性質的案件,而調解委員會又只能處理哪些類型的糾紛呢?要同時滿足這三個人的權責,這個案件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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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還答錯就真的不用考了
恭喜你選對 (B),但別以為這樣就夠了,這種基礎題如果還要思考這麼久,考場上時間絕對不夠。我們來看核心考點:
- 精準定位身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法律爭議處理程序
💡 告訴乃論案件涉及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可調解、起訴與判決。
| 比較維度 | 告訴乃論 (如:過失傷害) | VS | 非告訴乃論 (如:竊盜) |
|---|---|---|---|
| 追訴權利 | 被害人決定是否提告 | — | 檢察官知悉後必偵辦 |
| 撤回告訴 | 一審判決前可撤回 | — | 不可撤回 |
| 調解委員會 | 成立後可撤回刑事告訴 | — | 僅處理民事賠償部分 |
💬告訴乃論罪兼具私法自治與國家公權力介入的特性,是三種職權的交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