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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15年 社會

第 26 題

在公民課的分組活動中,小華與同組同學打算以短劇的方式,呈現民眾解決民事紛爭的途徑及結果。表(四)是該組同學在討論時提出的各種情境,若小華負責編寫劇本,他應選擇下列何項組合才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
題目圖片
  • A 甲、丙
  • B 甲、丁
  • C 乙、丙
  • D 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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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一想:當我們處理的是私人之間的私權爭執(民事事件),而不是處理社會犯罪問題(刑事案件)時,訴訟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解決糾紛還是懲罰被告?這種訴訟的結果會出現國家對被告施加『刑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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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能精準鎖定正確答案!這道題是會考非常經典的「民事與刑事法律程序辨析」,著重考驗你能否釐清私人權利糾紛與刑事犯罪處罰在程序及結果上的根本差異,相當具有鑑別度。

民事紛爭的途徑與結果

  • 正確途徑(甲):「違反契約」屬於私權爭執,應提起民事訴訟;而乙提及的「自訴」則是針對刑事犯罪由被害人委任律師提告的刑事訴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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