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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 15 題

桃園市政府依建築法授權,就建築管理事項所訂定並發布之自治法規,其法律性質應屬下列何者?
  • A 自治規則
  • B 市規章
  • C 市規約
  • D 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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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如果一個規範是由「地方行政機關(如市政府)」依據職權或授權自行訂定,且不需要經過「地方立法機關(如市議會)」議決通過,那麼這類具有行政命令性質的法規,在地方制度法規定的分類中,應被賦予什麼樣的特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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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規的性質釐清

許多同學看到題幹提及「依建築法授權」,便直覺聯想到《行政程序法》由法律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D)」,這是非常容易混淆的盲點。判斷關鍵在於訂定主體與規範事務性質: 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6款第2目,建築管理屬於直轄市之自治事項;同法第27條第1項明定,直轄市政府就其自治事項,依法律授權訂定並發布之規章,在地方自治法體系下稱為**「自治規則」**。因此,桃園市政府依《建築法》授權訂定之建築管理規範,其法律性質為 (A)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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