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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 33 題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鄉(鎮、市)民代表至少須有 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 B 直轄市議會議員至少須有 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 C 除黨團外,縣(市)議會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亦得合組所謂的政團
  • D 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黨團辦公室得視實際需要,由各該議會提供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不同層級的民意機關中,整體的成員總額(編制)規模是否相同?如果基層機關的人數編制本就遠少於高層級機關,那麼在法律設計「組成一個小組(黨團)」的最低門檻時,你認為應該是一致的,還是會隨著機關規模縮減而降低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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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機關黨團組成的門檻辨析

恭喜你準確鎖定了選項 (A) 的錯誤!這顯示你對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中不同層級民意機關的員額規定掌握得非常細膩。在行政法與地方自治的考題中,數字往往是關鍵考點。根據該準則第 15 條,直轄市及縣(市)議會組成黨團確實需要 3 人以上,但考慮到鄉(鎮、市)民代表會的總額通常較少,為了保障政黨政治的運作,法律特別放寬門檻,規定僅需 2 人以上即可組成黨團。

鑑別度與難度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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