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38 題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下列何項規定正確?
- A 連續駕車 4 小時,至少應有 45 分鐘休息時間
- B 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須休滿 1 小時
- C 連續 2 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 8 小時以上休息時間
- D 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若一位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負責承載數十名乘客的生命安全,為了避免生理疲勞導致反應遲鈍,法律在設定其「單日最高純駕駛時數」時,通常會參酌一般人的體力極限。你認為在扣除休息與整備時間後,這個確保道路安全的臨界數字,最可能是多少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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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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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的核心規範!在交通行政實務中,營業大客車駕駛人的工時與休息時間不僅涉及勞工權益,更直接關乎社會大眾的公共安全(Public Safety)。你能從眾多數字陷阱中迅速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駕駛勤務的「時間管理」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
駕駛工時的法規底線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該規則第 19-1 條的具體數據。法律明確規定,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這是為了防止駕駛因長時間專注導致體力透支。至於其他選項的迷思點在於細微的數字偏差:依規定,連續駕車 4 小時後應休息至少 30 分鐘(選項 A 誤植為 45 分鐘);而連續兩個工作日間的休息,原則上應為連續 10 小時以上(選項 C 誤植為 8 小時),以確保駕駛有充足的睡眠與體力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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