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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46 題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停車場用地可依據都市計畫法,進行停車場多目標開發,結合停車場與其他公共設施或商業設施,試問該停車場多目標開發應向所轄地方政府何機關提出申請?
  • A 都市發展局
  • B 交通局
  • C 財政局
  • D 地政局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建設案同時涉及「土地規劃」、「財務投資」與「設施營運」等多元面向時,行政程序通常會指定一個「主要權責機關」作為窗口。請試著思考:在本題的情境中,這個公共建設的「核心功能」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而政府組織中,哪一個專才機關才是該項功能(例如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法定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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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精準!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於行政法規中的「職權分工」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Competent Authority)」概念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沒有被題目中的法律名稱所誤導。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歸屬

雖然題目敘述中提到了《都市計畫法》以及「多目標開發」,這些關鍵字常讓考生直覺地聯想到都市發展局(都發局)。然而,在政府運作實務中,申請案件的受理窗口通常依據「建設之本體」而定。根據《停車場法》規定,地方的停車場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在組織分工上,舉凡停車場的規劃、設置、經營審核及多目標使用之申請,皆是由交通局(或交通處)作為主要權責機關。即便是結合了商業設施,其開發主體仍定位為停車場,故須向交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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