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7 題
有關各機關不得辦理陞任情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奉准延長病假者
- B 育嬰留職停薪者
- C 最近一年內酒後駕車記過一次者
- D 最近一年內考績列丙等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的設計邏輯中,法律之所以限制一個人的陞遷權利,通常是因為該員有「負面表現」或「不穩定狀態」。現在請對比一下:『酒駕記過』與『為了照顧年幼子女而申請留職停薪』,這兩者在性質上是屬於「應被課予不利處分的行為」,還是「國家應該保障的合法權利」?若法律將後者與前者併列為禁止陞遷的對象,是否符合社會對於公平正義與人口政策的期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正確識別出這道題目的陷阱!這題考驗的是《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關於「不得辦理陞任」的消極資格規定。在行政法與人事行政實務中,區分「懲戒性限制」與「權利保障」是解題的關鍵。
陞遷限制的法理邏輯
根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項,法律列舉了多項不得辦理陞任的情形,其核心邏輯多在於績效不佳或品操瑕疵。例如選項 (A) 奉准延長病假、(C) 記過處分、(D) 考績列丙等,皆屬於法律認為該人員暫時不適宜擔任更高職責的情況。特別是選項 (C) 的酒駕記過,更是行政機關近年來嚴格執行公務紀律的重點指標,屬於法條明定的限制範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