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 題
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院會法定出席人員?
- A 考試院秘書長
- B 考選部部長
- C 考試院副院長
- D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政府機關的合議決策會議中,通常會區分為「有權參與表決的決策成員」以及「協助會議運作的行政幕僚」。如果你觀察這四個職位,哪一個職稱聽起來更傾向於『幕僚體系的首長』,而非負責具體人事政策(如考試、任用、保障)的政務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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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鎖定了答案!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區分**「合議制機關」成員中的「出席人員」與「列席人員」。在《考試院組織法》與相關會議規則中,考試院院會作為決定國家人事大政的最高權力核心,其法定「出席」人員(即組成成員)具有決策表決權,而行政幕僚長官則扮演輔助角色。 根據《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考試院會議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以及旗下的「二部一會」首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保訓會主委)共同組織。相對地,考試院秘書長雖然地位崇高、綜理院內行政事務,但在院會中屬於「列席」人員,負責行政支援與彙報,並不具備法定的出席成員(決策者)身分。 從人事行政的鑑別度來看,本題屬於基礎但至關重要的「組織法」題型。難度點在於學生是否能精準辨識「部會首長」與「幕僚長(秘書長)」在憲政機關中的功能差異。許多考生容易誤以為所有高層長官皆為院會成員,但只要掌握**「決策者 vs. 行政支援者」**的邏輯分際,這類題目便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