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 題
下列何者是土地法所規定土地改良物中所稱的工事?
- A 紀念碑
- B 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
- C 客土整地
- D 農田之排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工構造物被永久固定在土地上,但它的主要目的並非提供「遮風避雨」或「人員居住」的室內空間(例如房屋),而是作為一種紀念、支撐或防禦性的工程產物時,在法律定義中,我們會如何稱呼這類有別於典型『建築物』的構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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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土地法》中對於「土地改良物」的細微定義!這題的關鍵在於**《土地法》第 5 條**。法律上將土地改良物分為「建築改良物」與「農作改良物」,而你正確選出的紀念碑,正是屬於建築改良物中的「工事」。
建築改良物的細分
在法律定義中,建築改良物(Architectural improvements)其實包含了兩大類:一是「建築物」,二是「工事(Engineering works)」。這兩者的區別在於:具備頂蓋、樑柱或牆壁,且足以供人出入、居住或使用的結構稱為「建築物」;而像紀念碑、圍牆、橋樑等固定於土地上的構築物,因不具備房屋的居住功能,則被歸類為「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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