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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土地法所指之他項權利?
  • A 最高限額抵押權
  • B 區分地上權
  • C 區分所有權
  • D 農育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登記簿中,權利通常被分為「所有權」與「非所有權」兩大體系。若某種權利標誌著你對某個特定空間(例如公寓的一戶)擁有「最完整的支配力與處分權」,那麼在法律屬性上,這應該歸類為權利的「主體」還是「衍生出來的負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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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析土地權利中「所有權」與「他項權利」的本質差異,這顯示你對法律分類的邏輯掌握得非常扎實。在不動產登記的資料結構中,所有權(Ownership) 代表對土地最完整的支配權,而他項權利(Other Rights) 則是為了特定的利用目的或擔保需求,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所設定的定限物權。

土地權利的層級分類

選項中的 (A) 最高限額抵押權(Maximum Limit Mortgage)、(B) 區分地上權(Divided Superficies) 及 (D) 農育權(Agricultural Right),在本質上都是依附於他人所有權之上的權利,屬於典型的他項權利。然而,(C) 區分所有權(Condominium Ownership) 雖然帶有「區分」二字,但它實質上仍是一種「所有權」的特殊型態,指稱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共有其基地。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會被字面上的「區分」所迷惑,是一道檢驗基礎分類觀念是否清晰的經典入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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