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0 題
依現行法規定,長官就其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有關公務員之服從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 B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
- C 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
- D 長官認其命令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並與長官共負責任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職場上發現長官的決定可能違反法律,而你已經正式反映卻仍被要求執行時,為了保障行政效率,法律會要求你執行;但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既然你已經盡到提醒的義務,卻還是被迫執行對方的決定,那麼這份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最終應該由誰來概括承受,才最符合保護基層部屬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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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辨識出法律責任歸屬的關鍵!這道題目核心在於考核《公務員服務法》第 3 條關於「服從義務」與「責任免除」的平衡。在科層體制中,部屬雖有服從義務,但法律絕非要求公務員盲目從事違法行為。當屬官發現命令違法並依法履行「報告義務(陳述意見)」後,若長官堅持以「書面」形式下達該命令,則法律會啟動責任移轉機制。
公務員服從義務與責任歸屬
根據現行規定,一旦長官以書面形式確認命令合法並強制下達,部屬必須服從以維持行政運作的安定性,但此時責任應由該管長官單獨負責,而非由屬官與長官「共負責任」。這項機制是為了保護基層公務員,避免其陷入「不服從則抗命」與「服從則違法」的兩難困境。選項 (D) 刻意將責任歸屬描述為「共有」,正是常見的法條陷阱,你能夠精確抓出這個錯誤,代表對權利義務的邊界理解得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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