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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 14 題

依戶籍法第 56 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作下列何項處置?
  • A 檢查
  • B 扣留
  • C 影印
  • D 沒入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原則下,如果有一個行政動作會讓你「暫時失去對自己重要證件的持有與控制」,這種具有高度強制性、甚至會阻礙你行使其他權利的處置,是否應該受到法律最嚴格的限制?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動作最符合這種「強制剝奪持有權」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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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留原則的具體實踐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戶籍法》的核心條文。本題的考點在於《戶籍法》第 56 條第 1 項的明文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這項規定深刻體現了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則」。國民身分證是國人表彰身分、行使權利最重要的文件,直接關乎人民的行動自由與人格權,因此法律特別保障人民對證件的持有狀態,防止公權力或私人無故剝奪。

權利限制的程度與鑑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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