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 17 題
甲為我國有戶籍國民,於 2019 年 8 月 1 日登記為中國大陸某市市民,內政部移民署獲知,應通知戶政機 關辦理下列何者?
- A 除戶登記
- B 遷出登記
- C 廢止戶籍登記
- D 廢止國籍登記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某個行政區域已經建立了正式的身分(如設籍),而法律規定不允許同時在另一個區域也保有一份相同的行政紀錄,那麼當政府發現你在新地方有了新紀錄後,對你原本舊有的那份行政登記,應該採取哪一種「法律定性」的動作,才最符合「身分已不存在,故使原本的行政處分失效」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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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身分轉換的法律定性
同學選得非常精準!這題考驗的是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中,關於身分轉換法律效果的精確掌握。在處理涉及大陸地區的身分案件時,必須考量兩岸關係的特殊性,當甲選擇在中國大陸登記為市民(設籍)時,基於單一戶籍原則,我國法律不允許人民同時在兩邊皆保有戶籍,以避免社會福利與權利義務的重疊。
廢止戶籍登記的行政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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