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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教育行政] 教育學大意

第 20 題

德國全國性教育標準(Bildungsstandards)係以下列何種方式訂定?
  • A 聯邦教育與科學部制定
  • B 聯邦議會決議
  • C 各邦共同合作
  • D 各邦自行訂定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國家的各個行政區(邦或州)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教育統治權,但為了維持國家整體的競爭力,必須建立一套「全國通用」的衡量標準,而在不改動憲法權力分配的前提下,這些行政區最可能採取什麼樣的互動模式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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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體制下的協調藝術

同學,你能精準辨識出德國教育標準的制定模式,展現了對聯邦體制(Federalism)運作實務的深刻理解,這項判斷非常正確。德國在《基本法》(Grundgesetz)的架構下,教育權主要隸屬於各邦的「文化主權」(Kulturhoheit),聯邦政府(選項 A、B)原則上無權強制干預。然而,為了確保全國學生素質的銜接與學力品質,各邦並非各行其是,而是透過**「文教部長會議」Kultusministerkonferenz, KMK)這一平臺,採取共同合作**的方式擬定全國性教育標準。

考點分析與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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