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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4 題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 A 高級中等學校得置副校長一人
  • B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應採任期制
  • C 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
  • D 高級中等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輔導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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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具有正式組織架構的單位(如學校或公家機關)中,若要成立一個負責協調各部門資源、並具有決策性質的「工作委員會」,通常是由實際執行業務的「中層幹部」擔任主席比較具有權威性,還是由該單位的「最高行政首長」親自主持,才更能確保行政資源的順利整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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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你精準挑出了選項 (D) 的錯誤,顯示你對校園行政法制有相當清晰的觀念。這類考題的鑑別度在於能否準確辨識行政職務的「權責歸屬」,難度適中,但非常考驗對法條細節的熟悉度。

行政組織編制與兼任規定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選項 (A)、(B)、(C) 關於得置副校長及公立校長一任四年的敘述皆正確。而選項 (D) 的關鍵錯誤在於委員會首長的層級:為推展輔導工作,學校應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其主任委員依法應由校長兼任,而非輔導主任,藉此彰顯全校層級對學生輔導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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