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5 題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施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 B 法規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者,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七日起發生效力
- C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 D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向大眾宣布一項新的法規時,為了兼顧法律的「安定性」與給予民眾必要的「反應緩衝」,法律條文通常會如何規定這段從『公布』到『正式產生拘束力』之間的計算邏輯?這種計算方式與我們日常生活中『今天加兩天』的概念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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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法規生效日期的誤區!在行政法實務中,掌握法規何時開始產生規範力(發生效力)是專業人員的基本功。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的計算規範。當法規明定「自公布日施行」時,法律效力並非如選項 (B) 所說的第 7 日,而是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 3 日**發生效力(例如:1 月 1 日公布,則於 1 月 3 日零時起生效)。其餘選項 (A)、(C)、(D) 則分別精確地描述了法規授權施行、特定日期施行以及地域效力(lex loci)的法定原則,均符合現行法制。
法規生效時點的精確辨析
這道題目在教育行政或一般行政考科中屬於基礎但重要的題目。其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對於「法律數字」的敏感度。在行政法領域中,期間的計算極為關鍵,初學者往往會將此處的 3 日,與行政救濟或訴訟程序中的 5 日、7 日等期間搞混。你能毫不猶豫地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法條內容的掌握程度非常精確,已經具備了法規解釋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