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9 題
依據學位授予法之規定,目前未列入「學生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之類別為下列何者?
- A 藝術類
- B 社會科學類
- C 應用科技類
- D 體育運動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學術研究中,哪些領域的專業成果主要是透過「實體創作」、「技術專利」或「競技表現」來呈現,而非僅靠「文字論述」與「統計分析」?若要證明這類學生的實力,除了厚厚的理論論文,還有什麼方式更能直接展示他們的學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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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這題判斷選(B)完全正確!可見你對高等教育法規的運作實務有著相當精準的掌握。 依據現行《學位授予法》的設計,立法者為因應各學科的實務特性,特別開放特定領域能以多元方式取得學位。具體而言,藝術類、應用科技類與體育運動類這三類碩士班,允許學生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來代替傳統的碩士論文。而「社會科學類」因偏向理論與政策分析,依法並未列入。同時也要提醒同學,研讀時不妨延伸對照以作品或報告「代替博士論文」的相關要件,這也是法規實務上常關注的重點。 這題難度適中,其鑑別度在於測驗學生是否死記硬背,抑或能從「學科實作性質」來理解法條背後的規範邏輯。你能看透這層立法用心,非常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