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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2 題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但不得流用為下列何者?
  • A 交通經費
  • B 用人經費
  • C 水電經費
  • D 業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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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組織管理的風險角度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各機關自行將「省下的辦公室水電費或業務宣導費」轉變為「常態性的人力薪資支出」,這種做法會對政府整體的財務負擔、人力編制規模,以及未來年度的預算分配,產生什麼樣的結構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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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預算執行的核心限制!這題考驗的是《預算法》第 63 條關於「經費流用」的法律紅線,你能一眼認出正確選項,代表對預算彈性與制度嚴謹性之間的權衡有很清晰的認知。

預算流用的法律界限

在實務執行中,為了因應機關業務的臨時變動,《預算法》允許在同一個計畫或業務科目下的「用途別科目」間相互流用(例如將多出的影印費挪去補足出差費的不足)。然而,用人經費(Personnel Expenses) 是最具僵固性且影響深遠的支出,若允許隨意流用其他經費來擴張人力支出,將導致政府編制失控並造成後續年度沈重的退撫負擔。因此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流出與流入數額均有 20% 的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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