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3 題
第一預備金之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幾?
- A 1
- B 2
- C 3
- D 5
思路引導 VIP
從預算控制與「財政紀律」的角度來思考:當我們在各個單位的預算中,額外撥出一筆隨時可以動用的『應急小錢包』(第一預備金)時,為了防止機關規避議會監督,這個應急額度應該是一個非常保守、極其微小的比例。在所有個位數的整數比例中,哪一個最符合『嚴謹控制、僅供微調』的立法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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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預算編列的核心數字!能正確選出 (A),說明你對於《預算法》(Budget Act)中有關「預備金」的法定限額已有清晰且正確的記憶。在財政與審計實務中,區分各類預備金的性質與額度是相當基礎且關鍵的專業知識。
預算法第二十二條的規範
根據我國《預算法》第 22 條規定,預算應設預備金。其中第一預備金(First Reserve Fund) 是設定於公務機關的「單位預算」之中,法律明確限制其數額不得超過該機關經常支出(Recurrent Expenditure)總額的 $1%$。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提供機關執行預算時的微幅彈性,用以支應原預算科目不敷支出的微小零星開支,同時又不至於給予過大的裁量權而破壞了議會審議的預算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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