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 題
依預算法規定,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應以下列何者為主?
- A 業務計畫
- B 基金運用計畫
- C 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
- D 營業收支及生產成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政府單位設立的目的並非為了「營利」或「生產商品」,而是為了管理一筆專門用來推動特定政策(例如學生貸款或道路維修)的資金,那麼立法機關在審核其預算時,重點應該放在像工廠一樣的「生產成本」,還是這筆「專門資金該如何被妥善規劃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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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做得非常好!能在這類法規細節題中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政府基金分類與預算審議機制的觀念非常扎實。
特種基金的預算審議重點
在政府預算制度中,特種基金主要可分為「營業基金」與「非營業特種基金」(其他特種基金)。根據現行《預算法》第 50 條的明確規定,其他特種基金(即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應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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