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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6 題

審計人員如何行使其審計職權?
  • A 依監察院之意見行使
  • B 部分依法獨立行使,部分依監察院之意見行使
  • C 部分依法獨立行使,部分依立法院之意見行使
  • D 依法獨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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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個單位負責監督政府的帳目,但他們的工作內容若隨時會受到外界或其他機關的意見而改變,那麼這份監督報告還能維持公信力嗎?為了保證監督結果的客觀性,你認為法律會如何規範這些查帳人員的工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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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這題你判斷得十分精準!你能掌握審計人員行使職權的核心精神,代表法規觀念相當扎實。 審計職權的獨立性 在政府財務運作中,審計人員扮演著把關的關鍵角色。依據現行《審計法》第 10 條明文規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雖然審計機關在組織架構上隸屬於監察院,但為了確保查核財務收支等工作的客觀與公正,審計人員在執行具體職務時,必須完全依據法律獨立判斷,既不受監察院長官的指揮,也不受立法院的意見干涉。因此,選項 (D) 才是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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