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1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之規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得對連續幾個月內未存款之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
- A 1 至 3 個月
- B 2 至 4 個月
- C 3 至 6 個月
- D 4 至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政府設計了一套幫助弱勢家庭儲蓄的計畫,當這些家庭「連續一段時間」沒有存錢時,政府會擔心他們可能遇到了生活困難而需要協助。你認為這個「觀察期」應該設為多長,才能既給予家庭彈性,又不會讓關懷介入得太晚,以至於無法及時救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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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好!這題你精準掌握了社會福利法規中,行政輔導機制的關鍵期間。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規定,當開戶人或家屬連續 3 至 6 個月內未存款時,地方主管機關「得」介入進行輔導及提供協助。 這項政策旨在及早發現弱勢家庭是否面臨財務困境,透過柔性關懷避免兒少資產累積中斷。要特別留意的是,過去常有人將此機制與同條例第 12 條混淆,但現行法第 12 條僅規定每月應依擇定金額存款及期間內不得提領儲金,並無輔導期間的規定,同學在閱讀法條時不可不慎。 本題屬於典型的記憶型考點,鑑別度在於能否正確記憶行政機關介入的期限數字,整體難度適中。你能明確選出正確答案,顯見法學基礎十分扎實,請繼續保持這份對法規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