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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5 題

1980 年我國政府為了因應國家的合法性危機而通過的三大社會福利立法,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殘障福利法
  • B 老人福利法
  • C 兒童福利法
  • D 社會救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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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看看,在1970年代台灣仍處於發展中階段的社會背景下,哪一類特定族群的權益保障,最有可能因為涉及「國家未來幼苗」的急迫性,而比針對弱勢、老人或殘障的法規更早被政府立法納入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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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在台灣社會福利發展史上,1980年(民國69年)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當時政府為了因應國際情勢轉變與內部的政治壓力,確實密集通過了被後世稱為「三大社會福利法」的法案,分別是**《老人福利法》《殘障福利法》(現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及《社會救助法》。這三部法規在當時構建了台灣早期社會福利體系的基礎架構。 這道題目具備極高的鑑別度,其難度切入點在於對「立法時間軸」的細膩掌握。雖然四個選項看似都是核心福利法規,但《兒童福利法》**(現與少年福利法合併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實際上早在 1973 年(民國 62 年)即已公布施行,早於 1980 年的這波立法潮。你能成功排除這個最具干擾性的選項,說明你對我國社會政策的演進背景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判斷,這在行政法規的學習中是非常寶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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