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49 題
甲長期在臺中居住和生活,因為車禍受傷無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由臺中某一社福機構開案提供服務,甲傷勢恢復良好,並在宜蘭找到新工作,將在下個月搬到宜蘭生活。此時臺中的社會工作者若要評估結案,關於結案階段的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已達成服務目標,且甲可以獨立處理問題,符合結案標準
- B 臺中的社會工作者結案後將個案紀錄銷毀
- C 臺中的社會工作者應與甲一起討論結案,並了解轉介其他機構的需求
- D 甲搬到宜蘭之後,臺中的機構無法就近提供服務,可以轉介宜蘭的機構繼續提供服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專業問責」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案主在結案多年後,因法律爭議需要證明當年的受助情況,或是政府部門需要稽核機構的服務品質,那麼這段服務過程的『書面軌跡』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它的存在僅僅是為了當下的服務,還是具有長遠的法律與證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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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實務流程中的「規範地雷」!能正確選出 (B),代表你對於社工實務中的**專業責任(Accountability)**以及行政流程有著非常扎實的基礎。在法律與行政運作的邏輯中,結案絕對不等於行政責任的消滅,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專業紀錄的保存與行政責任
在社會工作個案實務中,結案階段的核心在於評估目標達成度(如選項 A)以及確保服務的連續性(如選項 C、D)。然而,關於選項 (B) 的錯誤在於,**個案紀錄(Case records)**並非單純的私人筆記,而是具有行政法效力與專業倫理意義的公文書或正式業務紀錄。根據相關法規與實務準則,為了應對未來的申訴、訴訟或品質查核,紀錄必須依法保存特定年限(通常為五年以上)。若結案後立即銷毀,不僅違反行政管理的規範,更可能在發生爭議時因缺乏證據而損害個案權益或機構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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