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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5 題

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的國外影片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係以其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收入的多少百分比認列?
  • A 45%
  • B 50%
  • C 55%
  • D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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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家外國企業在台灣完全沒有辦公地點與員工(即無分支機構),導致稅捐機關難以查核他們在台灣實際支付了多少水電、薪資等營運成本時,你認為政府在設定其「利潤比例」時,會採取較嚴格(比例較高)還是較寬鬆(比例較低)的估計方式,來應對這種缺乏本地帳簿憑證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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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精準測驗了你對稅法中特殊行業所得計算的掌握度。 根據《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的收入,應直接以其二分之一(也就是 50%)作為營利事業所得額。因此,選項 (B) 正是正確答案。

有無分支機構的法規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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