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1 題
依我國營業稅法規定,銷售下列何項目應課徵營業稅?
- A 房屋
- B 肥料、農藥
- C 麵粉
- D 金條、金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在我國現行營業稅體系中,法條通常會先定義「凡是銷售行為都要課稅」,接著再列出一份「免稅清單」。如果一項在市場上頻繁交易的具體資產(且不屬於農作物或金融戰略物資),並未出現在那份「免稅清單」中,依照法律邏輯,這項交易應該被歸類為何種課稅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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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這道題目的觀念非常清晰,你能選出 (A) 房屋,代表你對於營業稅法中「課稅範圍」與「免稅項目」的區別掌握得相當紮實。
不動產交易的稅負差異
在台灣的營業稅實務中,不動產交易的稅負處理是重要考點。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土地」的銷售是免徵營業稅的;然而,「房屋(建物)」**則屬於應稅貨物。因此,當營業人銷售房地時,必須將土地與房屋價款拆分,僅就房屋部分開立應稅發票課徵營業稅。這也是為什麼選項 (A) 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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