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44 題
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由何人以令裁減之?
- A 總統
- B 行政院院長
- C 立法院院長
- D 行政院院長及立法院院長會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與憲政運作中,當一個涉及全國性的重大決策已經在行政院內部討論完畢(行政院會議決議),若要正式對外發布一個具備法效力的「令」以應對國家的非常事態,誰才是法律地位最高、且依法擁有發布「國家命令」地位的首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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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預算法規中關於特殊狀況處置的權限歸屬!這道題目考驗的是《預算法》第 71 條的具體規範,你能從眾多首長選項中精確指認出正確答案,顯見你對我國國家首長權限與行政程序有著紮實的認識。
預算裁減的法律依據與程序
在預算執行的實務中,通常行政院具備高度的自主權。然而,當國家遭遇「特殊事故」——例如重大災害、戰爭或經濟劇變——而必須強制裁減已經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定預算時,這涉及了國家權力的重大變動。根據《預算法》第 71 條規定,此時必須先經由行政院會議(內閣層級)的決議,再由總統發布「令」來執行。這種設計反映了憲政體制下,對於重大預算變更所需的正式性與國家元首的權威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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