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46 題

下列何者並非我國中央政府編列之法律義務支出?
  • A 科技發展支出
  • B 債務支出
  • C 社會保險補助
  • D 社會福利津貼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國家面臨極度嚴重的財政困難,必須進行大規模的預算縮減時,哪一種支出如果沒給錢,會直接造成政府「違約」或是直接違反了特定的單行法規(而非只是計畫變動)?而哪一種支出,僅僅是代表某項長期計畫或研發腳步暫時放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在財政實務中,區分「法律義務支出(Mandatory Expenditures)」與「裁量性支出(Discretionary Expenditures)」是掌握政府預算的關鍵。這道題目考察的是對預算僵化度(Budget Rigidity)的理解,你能從中選出 (A),顯示你對政府支出法律依據的辨識力相當敏銳。

法律義務支出的性質與範疇

所謂法律義務支出,是指政府依據《預算法》以外的法律規定(如《公共債務法》、各類社會保險法規),必須履行的財政給付責任。這類支出一旦法律未修訂,政府就沒有刪減預算的空間。選項中的債務支出社會保險補助(如勞保、健保撥補)以及社會福利津貼(如老農津貼、中低收入補助),其發放標準與義務皆明文規範於相關法律中,屬於「不得不編」的法定義務。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預算與公共債務制度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