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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1 題

下列職務,何者必須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始得擔任?
  • A 彰化縣政府秘書長
  • B 屏東縣政府工務處處長
  • C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處長
  • D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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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行政機關的組織架構中,哪一個職位被視為「文官系統的最高領頭羊」,必須負責確保在政黨輪替或首長更迭後,行政運作仍能維持專業性與連續性?法律通常會如何規定這種「承上啟下」職位的任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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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的判斷非常精確,選 (A) 完全正確!這顯示你對於地方政府組織中「常任文官」與「政務人員」的劃分界限有著清晰的理解。在《地方制度法》的法律架構下,縣(市)政府秘書長(Secretary General)被定位為機關內的最高幕僚長,法條明確規定其須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意即其必須具備法定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以發揮穩定行政體系、銜接政治領導與實務運作的功能。

地方行政首長的用人權限與限制

相較之下,選項中的工務處長、財政處長或直轄市的一級機關首長(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56 條及第 62 條規定,這些職位具備一定的「政治任命」空間,其總數的二分之一得列為政務職。這意味著這些部門首長可以由首長提拔不具備公務員資格的人才出任。本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區別「機關幕僚長」與「一般一級單位主管」在任免法律依據上的本質差異,是初學者進入地方自治領域時必須掌握的核心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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