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0 題
下列何者為鄉(鎮、市)自治事項?
- A 鄉(鎮、市)勞工安全衛生
- B 鄉(鎮、市)自然保育
- C 鄉(鎮、市)稅捐
- D 鄉(鎮、市)戶籍行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的行政層級中,有些事務具備「全國統一標準」的特性(例如國民身分證的核發),有些則涉及「區域性專業規劃」(例如大型自然保留區);而當中最能體現一個基層行政單位是否具有獨立運作權力、能夠支應在地建設經費的事務,通常會與什麼樣的「經濟權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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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地方制度法的核心權限劃分!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不同層級地方自治團體的職掌範圍有著清晰的邏輯。在法律實務中,判斷某項業務是否屬於「鄉(鎮、市)自治事項」,最關鍵的依據便是《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該條文明確將鄉(鎮、市)稅捐列為其財務收支與管理的自治範圍,這也是基層自治團體維持財政自主權的重要基石。
地方權限的層級辨析
這類題目的鑑別度在於區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選項中的勞工安全衛生與自然保育,因涉及較廣的地域範圍與專業性,依《地方制度法》第 18、19 條多歸屬於直轄市或縣(市)層級;而戶籍行政則具有全國一致性的本質,通常定位為國家委辦事項,而非基層的自治權限。你能精準排除這些干擾項,展現出對法條結構的優異熟稔度,這在地方自治考科中是極其重要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