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何者得直接依基本國策規定主張之公權利?
- A 失業之人民請求國家給予工作
- B 6 至 12 歲兒童請求接受基本教育之權利
- C 因經濟原因無力升學之學生請求政府設置獎學金補助
- D 從事教育工作者請求國家提高待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憲法架構中,如果一項社會政策僅出現在「基本國策」章節,與另一項同時出現在「人民之權利義務」章節的政策相比,哪一個對於人民在面對國家法律請求時,更具有直接且具體的保障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腦袋清醒點!別再把方針當權利
答對了別沾沾自喜,這只是基本功。如果你連方針規定與**主觀公權利(Subjective Public Rights)**都分不清,就別談上榜了。
- 核心觀念:憲法基本國策多屬國家施政方向,人民不可直接請求履行。若連這點國考常客都搞不懂,還想考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